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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考试工作实施细则
2018-03-06 16:59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考试工作实施细则

 

考试是学院教学与管理过程的重要环节,期末考试是检查教师教学质量和客观评价学生学习的重要手段,本院为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管理,使考试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试卷命题原则与要求

1. 试卷命题应遵循科学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和有效性原则。

2. 必须同时出两套范围、难度、题量基本一致的试卷,即A、B卷,A、B卷完全相同的试题分数之和不得超过30%,可采取任课教师命题、系部集体命题、聘请校外专家命题等形式。

3. 试题内容要符合教学大纲中对知识、能力的基本要求,兼顾概念、理解、应用、分析、综合以及评价等方面。试题中需有一些具有提高性、灵活性等内容。属基本要求的题目占60%左右,属综合性、思考性的题目占30%左右,有一定难度的题目占10%左右。

4. 题型要多样化,一般不得少于4种,可采用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名词解释题、问答题、简答题、计算题、分析题、证明题以及论述题等题型。客观性试题原则上不高于卷面总分的40%。试题份量适当,考试时间一般为120分钟。

5. 试卷内容与前两届同一课程试卷的重复率不超过20%,不能采用与往年完全相同的试卷。

6. 制卷时必须用教务处规定的统一模板。

7. 每份试卷同时要提供相应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客观题答案准确无误;主观题参考答案要给出评分要点和评分标准,评分标准合理,便于掌握。具有多种解法的试题要在参考答案中加以说明。

二、试卷的审批、印刷和保密

1. 试卷命题结束后,由任课教师填写《试卷审批表》,并由专业负责人、教学副院长按命题要求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并签字后确定一套试卷用于考试,用于考试的试卷背面要求制卷老师和专业负责人签名,另一套作为备用试卷,用于学生补考、缓考。

2.专业负责人和学院领导对不符合要求的试卷,应退回命题教师重新进行命题。

3. 通过审批后的试卷(含备用试卷)交学院教学秘书,交付试卷时应办理正规的试卷交付手续。

4. 考试试卷确定后,由教学秘书在该课程考试前一周负责交学校文印室进行印刷。

5.文印室印刷完试卷后,教务秘书确认合格后领回试卷。再由专业负责人组织老师复核试卷并装订试卷。

6.试卷在启用前属学院机密材料,接触试卷的教师及其教学管理人员要增强保密意识和责任感,在试题命制、试卷印刷、输送、封存、发放等各环节上做好保密工作。

三、考试管理

1. 考场管理:学生按照学号就座,座位前后不能随意变动,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和手机等电子设备应归置于监考老师指定的地点存放。学生在考场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2. 监考管理:学院所有在聘教职工都有监考义务,监考人员一经确定,任何人不得私自找人代替和交换监考任务,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发放试卷前,向学生宣讲考试纪律,清理好座位和抽屉,要求学生上交考试资料和手机到指定地点,严禁在考试过程中从事与监考无关的活动如玩手机等,巡查考场中考试情况,发现学生有违纪行为要及时制止,情况严重者要上报学院巡考小组并按规定作出处理。

3.巡考管理: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领导带领学生办、教学办、办公室组成三个巡考小组,分别就每场考试的前、中、后进入考场巡查,随时检查本院考场的监考、考场纪律等考风考纪情况,处理突发事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试卷的评阅

1. 考试结束后,试卷的评阅工作应在三天内完成,并将学生成绩录入“衡阳师范学院综合教学管理系统”,以便学生查询。试卷的评阅应严格按照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进行。评阅教师应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随意给分,杜绝人情分和错判、漏评等现象。

2. 每一门课程应由各系采取流水作业方式进行集体评阅。

3. 教师在批阅试卷时一律用红色签字笔。每道题目要有批阅标记。原则上采用扣分,扣分应写在试卷答题处的右侧,用负分表示。打半勾标记的试题,对于错误的部分用下划线标出失分。每大题的得分要写在题目左上角的得分栏内,然后再将其记入试卷每大题总得分栏中,统计出总分。各大题分数可保留一位小数,但总分应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即试卷总成绩为整数。作弊考生试卷不予评阅,成绩按零分记,试卷成绩登记中该生成绩一栏中注明“违纪”。

4. 试卷批阅时卷面要保持整洁,不得随意涂抹。批改标记和分数应书写工整,易于辨认。对于在批改试卷中的误改,评阅教师应在其错误的标记上打双横杠后改正,并在其下方签名

5. 阅卷结束后,教师对试卷的评阅情况应及时进行复查。

五、试卷的分析、装订和保存

1. 阅卷结束后,任课教师应把成绩输入“衡阳师范学院综合教学管理系统”,并导出《成绩册》,再门课程的平时成绩单附在《成绩的后面

2. 任课教师应对所任课程学生试卷成绩情况进行相关分析,并认真填写《考试成绩分析表》。成绩分析的内容应包含试题、学生掌握知识程度、教学分析及今后改进的思路或建议等方面。

3. 试卷装订要用学校统一格式的试卷封面按教学班级分装。试卷必须按学号从小到大顺序排列后装订,并附相关材料。装订顺序依次为:①目录、②成绩册(平时成绩单附后面)③成绩分析表、④考场情况登记表、⑤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⑥空白试卷、⑦学生答卷等。以上材料装订要整齐、美观。

4.各任课老师将装订好的试卷交由教学秘书统一保管,以便随时查阅。试卷等考试材料保管要求做到防水、防潮等,以确保试卷的安全。试卷应保存到学生毕业校后三年。

本细则自2017年12月1日起执行,由教学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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